我所顾雪梅等律师成功帮助农民工讨薪
浙江群策律师事务所接受嘉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,为张某、王某、李某与嘉兴某建设单位之间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援助。我所顾雪梅律师、许兰律师与张丽军律师接受指派后,分别作为张某、王某与李某的代理人,积极投入到该案工作中。
经过分析,援助律师认为,受援人主张的虽是建设单位拖欠的民工工资,但受援人均与建设单位签订了《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合同》,受援人实为劳务承包人,所以该案性质上是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。
在确定案件性质后,援助律师着手搜集证据材料,准备立案。由于该案在前期已经在劳动部门主持下与建设单位之间协商,针对拖欠的民工工资总额,建设单位做出过相应的支付承诺,但建设单位未盖公章确认。所以虽有分包合同、承诺书等证据材料,在证明力方面尚欠充分性。
三个案件以一般民事纠纷案程序推进,并由援助律师代为申请缓交诉讼费,减轻当事人负担。
经过庭外与法官、对方当事人的充分沟通,以及庭审过程中对于法庭调查、辩论环节的充分把握,本案事实基本查明,且对受援当事人较为有利,对方当事人也于庭外先行支付了部分工程款。
最终,本案判决支持了三原告的诉讼请求,受援当事人对于援助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。